集團餐飲公司如果提供打包外賣,能開營業稅發票嗎
【問題】
我集團本部的餐飲公司,如果提供打包的外賣,能開營業稅發票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食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7號 )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于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因此,對于餐飲公司,如果提供打包的外賣,應該開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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