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拍賣汽車如何納稅
問:(1)我公司是一個銷售汽車的4S店,現從拍賣公司購入一輛小車,購入時并沒有過戶,我們也未取得發票,而是將此車再轉讓給一個人,直接過戶給個人,請問我們該如何納稅?
答:因貴公司從拍賣公司購入的車并未過戶到自己的名下,而是直接過戶給了其他個人,因此你公司應屬中介代理的性質,你公司取得的差價屬代理費收入,應繳納營業稅。
(2)如我們從二手車機動車交易市場取得發票,購入小車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使用一段時間再銷售,稅率應按多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附件二第二條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財稅[2013]37號附件一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因此,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若新購買摩托車、汽車、游艇,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均可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再銷售時無論當時什么原因未抵扣,再銷售時均應17%繳納增值稅。現貴公司從二手車交易市場購入小車,取得增值稅普票,再銷售時,因是2013年8月1日以后購進的,一般納稅人應按17%繳納增值稅,因此建議貴公司在從二手車購進小車時,就考慮其無進項可抵扣,而銷售時得按17%繳納增值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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