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組織知識大賽對得獎者發放的獎金是否繳納個稅
問:企業現組織了一知識大賽,請問對得獎者發放的獎金是否繳納個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于個人取得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是: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對于工會每年評選的企業先進工作者、技術標兵、三八紅旗手等等發放的獎金、在工會部門工作的人員因組織各種項目工作發放的獎金等等,不論獎金的來源如何,都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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