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微型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嗎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第二條和第五條規定,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簽訂借款合同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也免征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