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辦公樓的繳納的契稅,是否需要并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答: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規定:“一、關于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再參考固定資產準則第八條規定:“ 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依據會計準則規定,購買辦公樓的繳納的契稅應該計入固定資產,房產稅的房產原值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則契稅應當并入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