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一般納稅人可否享受先進制造業增值稅加計抵減優惠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第一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本公告所稱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具體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高新技術的制造業企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內的制造業企業,才可以享受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