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電發票可以在異地外省開具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64號公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其中第二十五條中的“發票”修改為“紙質發票”。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
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修改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第二十四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紙質發票限于領用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
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紙質發票的辦法。”
對比上述規定來看,數電紙質發票不能跨省開具,數電電子發票可以實現跨省開具。具體建議跟主管稅局溝通確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