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向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可以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嗎
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進一步穩經濟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遼政發〔2023〕1號)第八條第24項規定,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2023年3個月房屋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確保減租政策有效落實至實際承租人。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減免租金對應月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額不得超過減免租金額。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根據上述規定,遼寧國企向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免收3個月租金,在2023年可以免征減免租金對應月份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