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發生的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在申報表中填不上
制造業企業預繳2022年四季度企業所得稅時為什么四季度發生的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在申報表中填不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根據上述規定,制造業企業預繳2022年四季度企業所得稅時,四季度發生的研發支出不能享受計扣除優惠,匯算清繳時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