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放棄研發費加計扣除,受托方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嗎
【問題】
委托研發項目,委托方放棄研發費加計扣除,受托方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嗎?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二條第1項規定,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委托研發項目,研發費應由委托方加計扣除。委托方放棄研發費加計扣除,受托方也不可以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