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計算研發費占比的“銷售收入”如何確定
【問題】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研發費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中的“銷售收入”如何確定?
【答案】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一條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
三、認定條件
(六)項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
5. 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研發費占銷售收入總額比例中的“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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