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第四季度申報時是否還可以享受
【問題】
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是不是只能在第三季度申報所得稅時享受一次,第四季度申報時是否還可以享受?
【答案】
依據《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規定,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
企業辦理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