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般納稅人期間申請退還的增量留抵退稅額,如何賬務處理
【問題】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收到一般納稅人期間申請退還的增量留抵退稅額,如何賬務處理?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規定:
第四條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第五條 ……轉登記納稅人應準確核算“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動情況。
因此,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收到一般納稅人期間申請退還的增量留抵退稅額,納稅人應調整“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