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費用沒有明細核算,單獨歸集成列表能否申請加計扣除
【問題】
企業的研發費用沒有明細核算,現將符合研發費加計扣除的信息單獨歸集成列表,能否申請加計扣除?
【答案】
不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