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稅,收齊單據后可否再申請
【問題】
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稅的,以后收齊單據后還可以申請出口退稅嗎?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依據上述規定,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稅的,以后收齊單據后還可以申請出口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