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政府補助沒有確認收入沖減了研發費用,如何計算加計扣除
【問題】
企業取得研發項目的政府補助沒有確認收入沖減了研發費用,研發費加計扣除時是按財政補助沖減研發費前的研發費金額計算加計扣除,還是按財政補助沖減研發費后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會計處理時采用直接沖減研發費用方法且稅務處理時未將其確認為應稅收入的,應按沖減后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研發項目的政府補助沒有確認收入沖減了研發費用,研發費加計扣除時應按沖減后的余額計算加計扣除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