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度沒有研發活動,發放給研發人員的工資能否享受加計扣除
【問題】
企業在當年度沒有開展研發活動,發放給研發人員的工資能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答案】
不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規定:“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外聘研發人員同時從事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人員活動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因此,企業在當年度沒有開展研發活動,發放給研發人員的工資不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