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為什么沒有發票專用章
【問題】
我公司為河北的公司,取得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為什么沒有發票專用章?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一、自2020年10月13日起,在石家莊市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開展專票電子化試點。
2020年10月13日至25日,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受票范圍為石家莊市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自2020年10月26日起,將電子專票受票范圍擴至河北省稅務局管轄范圍內的納稅人。
二、電子專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河北電子專票由河北省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河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沒有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