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的福利費和補充養老保險等可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嗎
【問題】
支付的研發人員的福利費、補充醫療和補充養老保險、工會經費可計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嗎?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六條規定如下:
其他相關費用:指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
此類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根據上述規定,支付的研發人員的福利費、補充醫療和補充養老保險可計入研發費用,其費用總額不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的部分可以加計扣除。工會經費不可以計入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