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問題】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案】
(1)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銀行存款
(2)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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