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按規定規范使用編碼的納稅人,國稅局會有何處罰
【問題】
對未按規定規范使用編碼的納稅人,國稅局會有何處罰?
【答案】
參考福建國稅和青島國稅的《關于規范開具增值稅發票的重要提示》,對未按規定規范使用編碼的納稅人,主管國稅機關將依照下列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1)開具發票不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欄目、項目填寫不全行為,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理,并公開處罰情況。
(2)對經稅務機關通過編碼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復核后發現納稅人選擇的編碼不符合規定的,主管稅務機關將責令納稅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視為惡意選擇編碼。
(3)納稅人惡意選擇編碼的,屬于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處理: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