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需要登記“受益所有人”,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答:注意銀行登記的“受益所有人”,非稅收政策中的“受益所有人”。參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答記者問:“問:如何判定‘受益所有人’?
答: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終擁有或實際控制備案主體,或者享有備案主體最終收益的自然人。
《管理辦法》第六條對受益所有人識別標準作出了詳細規定。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自然人即為備案主體的受益所有人:
標準1:通過直接方式或者間接方式最終擁有備案主體25%以上股權、股份或者合伙權益的自然人。
標準2:雖未滿足標準1,但最終享有備案主體25%以上收益權、表決權的自然人。
標準3:雖未滿足標準1,但單獨或者聯合對備案主體進行實際控制的自然人。
受益所有人可能不止一個自然人,任何滿足上述三個標準之一的自然人都應作為受益所有人進行備案。如果通過上述標準均不能確認受益所有人,則應當將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人員視為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與《公司法》中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有類似之處,但兩者不同。首先,受益所有人包括了擁有、控制和收益三個方面的內容,受益所有人既可以是公司(合伙企業)的擁有者,也可以是公司(合伙企業)的控制者、獲益者。其次,受益所有人需要穿透至自然人。‘實際控制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而受益所有人是自然人。在識別受益所有人時,要‘層層穿透’至最終擁有、實際控制備案主體或享有其最終收益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