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的房產沒有入賬,現在入賬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規定,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錯誤、應用會計政策錯誤、疏忽或曲解事 實以及舞弊產生的影響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盤盈等。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
相關會計處理參考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調整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