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使用關聯單位的土地,自建辦公用的房子,房產稅征收?
答:參考《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依據上述規定,貴司的房子是在其他單位的地上建設的,并沒有支付土地價款,因此在從價計征房產稅的時候,房產原值不含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