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承包工程,來華作業人員居住不滿90天免征個稅嗎?
外國公司在中國承包工程,來華作業人員居住時間不滿90天是否免征個人所得稅?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外國承包商派雇員來中國從事承包作業的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1984)財稅外字第14號):“據各地反映,外國公司在中國承包工程作業,派雇員來華為其承包的作業進行工作,對其雇員的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否按照居住時間滿90天征免稅的規定執行?
經研究,外國公司在中國承包工程作業,其作業場所應視為在中國設有營業機構。對其雇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屬于從中國境內取得的報酬,應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征收個人所得稅,不適用居住時間是否90天的征免稅規定。”
再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有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目錄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7號)可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外國承包商派雇員來中國從事承包作業的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1984)財稅外字第14號)繼續有效。
所以,外國公司在中國承包工程,來華作業人員居住時間不滿90天不適用免稅規定,應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