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辦事出差的火車票、機票在子公司報銷,子公司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
母公司的總經理在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但他的勞動合同是跟母公司簽的,那他給子公司辦事出差的火車票、機票在子公司報銷,子公司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稅?
不能,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