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報考咨詢請關注
正保會計網校微信
(一)審計署考試中心負責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審計署考試中心具體擬定考務工作細則、考場規則及相關工作標準和流程,由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審計考辦)審定。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承擔本地區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規程組織實施考試。
(三)全國審計考辦負責組織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巡考和監督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計機關負責本地區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