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2-25 14:44: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曲靖市稅務局征收管理科
國家稅務總局曲靖市稅務局公告
2020年1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以及《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單位納稅人欠繳稅款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不含滯納金和罰款),個體工商戶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不含滯納金和罰款)的欠稅情況予以公告(詳見清冊)。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曲靖市稅務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