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2-03 09:08: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尊敬的納稅人、繳費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20〕19號)、《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進一步做好稅務系統防控疫情工作》及《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辦稅繳費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現明確,云南省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鼓勵各納稅人、繳費人采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方式,涉稅事宜盡可能網上辦理,可使用云南省電子稅務局,云南省網上稅務局微信公眾號,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APP端及扣繳客戶端),自助辦稅終端等辦理業務;納稅人、繳費人如遇個性化問題和需求,可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視頻等方式處理解決;對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的,請盡可能提前預約,錯峰辦理,征納雙方通力合作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