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1-13 08:52: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保山市稅務局辦公室
2019年,國家稅務總局保山市稅務局以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稅務總局《“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省局年度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安排,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新的發展理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為引領,圍繞稅收現代化建設總目標,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優化稅收執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為抓手,規范稅收執法權為重點,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落實“減稅降費”“放管服”政策措施、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推進稅收法制化建設?,F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公告如下:
一、法制政府建設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依法行政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保山稅務系統各級黨委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工作,各級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履職,嚴格落實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制度、議事規則,促進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發揮領導干部示范帶頭作用,強化依法治稅組織保障和思想保障,研究部署稅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落實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法制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各盡其職、全局上下齊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市縣各級稅務局主要領導帶頭學法用法,先后講授法治課6次,局黨委把憲法、法律法規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內容,堅持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會議會前學法,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的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通過學習法律法規,條文對比、逐條分析、學理探討等方式,加深干部對新法的理解,進一步提升全局人員的法律素養,紀律意識和法治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
3、全面落實依法治稅責任。一是堅持將依法行政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促進。二是市縣兩級稅務機關各部門,認真落實 “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部署,細化責任務,狠抓督促落實;三是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履責盡責,2019年保山市、縣兩級稅務局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先后組織召開會議12次,聽取工作匯報,分析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應對措施,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落實。
(二)堅持落實依法民主決策機制
市、縣(市區)各級稅務局黨委嚴格執行重大事項集中依法民主決策制度,通過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的落實,強化決策程序的剛性約束,確保保山稅務系統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和重大稅務案件處理等重大事項決策始終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必經程序下作出,提高了決策質量,保證了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三)強化執法監督,規范稅務行政執法
1、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依法組織稅費收入。認真貫徹落實《預算法》、《征管法》和減稅降費重大決策,嚴格依法征收,堅決不收“過頭稅”。按照“客觀確定、科學分解、合理調整、準確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新型稅收收入管理體系,嚴格落實依法組織收入原則,實施稅費收入質量動態監測和管理,堅決遏制“空轉”、收“過頭稅”、越權減免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稅收執法意識和管理責任,防控風險,提高欠稅管控能力和稅收征管質量,有力促進和保障了全市稅費收入任務的完成和減稅降費重大決策的落實。
2、規范業務流程,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行稅收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聽證、集體討論、決定、文書送達等制度規定;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制度,嚴格按照云南省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執法法制審核清單》開展稅收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制發的《納稅服務規范》、《稅收征管規范》和《稅務稽查規范》規定,全面規范內部業務流程和稅收執法文書,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推行稅收征管規范化建設。
3、完善崗責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嚴格執行《稅收個案批復工作規程》,規范稅收個案批復行為。對稅務廉政風險進行評估,查找和梳理風險點,實現廉政風險和執法風險的信息化防控。深化稅收執法責任制,在核準、公告、分解稅收執法職權的基礎上,科學確定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完善執法責任制考核系統,健全常態化責任追究機制。
4、加強稅收執法監督。一是充分發揮紀檢巡察、干部監督、巡察檢查、內部審計、組織稅收執法督察等形式,強化稅務機關全面依法行政的監督。二是全面推行內部控制制度,運用稅務系統內部控制監督平臺,對稅收執法全過程進行監控,開展稅收執法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稅收執法質量評價,通過信息化手段推進稅收規范化執法,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三是組織開展稅務執法案卷評查,促進全市稅務部門行政執法案卷質量穩步提升,行政執法水平明顯提高,案卷做到了執法辦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執法依據準確、處理適當,保證了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
5、落實法制審核制度。一是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重大稅務執法法制審核清單,市縣稅務機關分級確定重大稅務執法法制審核標準,建立了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重大稅務執法法制審核清單所列重大稅務執法,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實施;二是落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設立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明確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審理范圍、標準,嚴格按照《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規程》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水平不斷提升。
6、加強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公布、情況通報、監督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查、有錯必糾”的原則,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對發現的問題予以糾正,2019年組織全市稅務系統對涉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并對清理結果進行公示和報備。
(四)優化納稅服務, 推進“放管服”改革
1、優化納稅服務。一是突出加強“領導”聚合力。依托機構改革紅利,形成納稅服務工作合力,持續提升納稅人、繳費人對改革工作的獲得感,促進征納關系和諧穩定。二是突出問題“向導”促整改。以“統程、統一標準、統一服務”為總體目標,認真落實“一廳通辦”“一網通辦”、“一套資料辦”、“主附稅(費)一次辦”等改革要求,查缺補漏,持續開展辦稅服務廳整合。三是突出業務“輔導”強服務。全面落實導稅服務、領導值班、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和24小時自助辦稅等各項辦稅服務制度,采取“領導帶班+業務輔導人員+導稅人員”的方式,持續抓好每個征期辦稅服務廳納稅人辦稅業務輔導,切實提升納稅服務質效,讓納稅人體驗到更加高效快捷的辦稅服務。四是突出培訓“制導”提素質。實行“導師”訓導制度,分別明確1名熟悉原國地稅業務的“總導師”統籌培訓工作,制定內部學習培訓計劃,將內部人員互助式培訓制度化、常態化,通過強化培訓切實提高前臺辦稅人員的業務素質。五是突出媒體“引導”重宣傳。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辦稅服務廳公告欄等宣傳辦稅服務信息和辦理流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平臺,積極引導納稅人通過就近的辦稅服務廳或網上稅務局辦理涉稅事項,讓納稅人、繳費人充分享受到“一廳通辦”和網上辦稅、繳費帶來的便捷。六是突出及時“疏導”防輿情。加強辦稅大廳、互聯網和新媒體的涉稅輿情防控,制定輿情風險防控處置方案,及時疏導回應社會各界和納稅人的關切,有效防控征管改革期間涉稅輿情的發生。七是突出聯絡“督導”抓落實。按照嚴督實導的要求,充分發揮聯絡(督導)組的作用,督促各縣(市、區)局落實《辦稅服務廳分類管理實施意見》,努力解決好納稅人辦稅“難點”、“痛點”和“堵點”,全面提升辦稅服務滿意度。八是深入推進涉稅事項前移。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在辦稅服務廳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工作模式,將各類依申請涉稅事項前移至辦稅服務廳,在辦稅服務廳設置“綜合服務”窗口,實行涉稅事項辦稅服務廳終審制和“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后續監管”的一站式辦理模式。
2、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梳理出縣級稅務局現行保留的延期申報核準、變更納稅定額核準、對采取實際利潤額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交方式的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等4項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公示,取消公示以外的一切稅務行政審批。二是全面推行“一廳通辦”和“限時辦結”。三是精簡涉稅資料。全面清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實行涉稅資料清單管理,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取消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