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教〔2021〕283號
頒布時間:2021-11-30 發文單位:財政部 教育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要求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我們對《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6〕277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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