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5]273號
頒布時間:2015-08-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央文明辦 民政部 共青團中央
為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關于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的意見》(文明委[2014]3號),提高志愿服務信息化水平,由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和共青團中央組織有關單位制定的《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基本規范》(MZ/T 061-2015)(以下簡稱《基本規范》,見附件),作為行業標準日前已批準發布。為做好該《基本規范》的推廣應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廣應用《基本規范》的重要意義
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是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合理配置志愿服務資源、提升志愿服務效能的重要載體,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志愿服務組織自主開發了本地區、本組織的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為志愿者注冊登記、參與志愿服務活動、記錄志愿服務時間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發揮了作用,但因業務流程不規范、數據標準不一致等原因,導致各系統之間不能互聯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影響了信息系統的效能,制約了志愿服務的發展。《基本規范》是在研究分析多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梳理總結志愿服務發展需要基礎上,首次對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數據采集、功能作用、共享與交換、信息安全等作出的統一規范和要求。《基本規范》是我國志愿服務信息化建設領域第一個全國性行業標準,是開發、完善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基礎標準和重要參考。各地區、各部門、各志愿服務組織要從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建立中國特色志愿服務體系的高度,充分認識推廣應用《基本規范》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基本規范》的要求開發完善、選擇應用相關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盡快實現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互通互聯、信息共享。
二、著力推進《基本規范》的推廣應用
《基本規范》對志愿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志愿者、志愿團體、志愿服務項目、培訓、表彰獎勵、志愿服務時間、評價投訴、志愿服務證明等進行了基礎數據規范,明確了信息系統共享與交換的接口種類、技術參數,是開展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和升級改造必須遵守的基本標準。各地文明辦、民政部門、團委和各志愿服務組織要以推廣應用《基本規范》為契機,加快推動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建設。要通過舉辦培訓班、研討會等形式,加大《基本規范》的宣傳普及,組織志愿服務管理人員、信息系統開發建設人員、運營維護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學習,全面了解掌握《基本規范》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民政部等部門將依據《基本規范》,將全國志愿者隊伍建設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為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提供給各地區、各部門和志愿服務組織無償使用。尚未建設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原則上應選擇使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避免重復開發和資源浪費。確需自行開發的,可以按照《基本規范》要求自主開發,并與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實行對接互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的,要依據《基本規范》抓緊開展系統升級改造工作,使系統符合《基本規范》的要求,并盡快與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實現志愿服務數據共享與交換。
三、加強對《基本規范》推廣應用工作的組織領導
推廣應用好《基本規范》,已列入中央文明委2015年重要工作安排。各地文明辦、民政部門、團委和志愿服務組織要高度重視《基本規范》推廣應用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搞好協作配合,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推廣應用方案,強化工作督促和任務落實,扎實推動《基本規范》的應用實施。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依據《基本規范》開展的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改造和運營維護工作給予資金支持。要總結提煉《基本規范》推廣應用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研究完善《基本規范》內容,充分發揮《基本規范》在志愿服務信息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民政部等部門將適時舉辦全國性培訓班,對《基本規范》的學習宣傳和推廣應用進行專題輔導和培訓。推廣應用中的問題應及時報民政部。
附件:《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基本規范》(MZ/T 061-2015).pdf
中央文明辦 民政部 共青團中央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