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發基[2015]154號
頒布時間:2015-05-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科技部 財政部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優化科技基礎條件資源(以下簡稱“科技資源”)配置,加強科技平臺建設,提高科技創新基礎能力,經研究,科技部、財政部決定繼續聯合開展科技資源調查,及時掌握相關科技資源的存量和動態變化情況,支撐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開放共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和調查內容
科技資源調查的主要對象是各地方和國務院各有關單位所屬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以及中央企業所屬科研機構。
科技資源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原值50萬元以上單臺套科學儀器設備的狀態、利用和共享情況;生物種質保藏機構及其保藏的種質資源基本情況;科學數據庫建設和利用情況;各地方和國務院各有關單位批準建立的研究實驗基地基本情況;各地方和國務院各有關單位所屬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等法人單位概況以及科技人力資源配置、科技產出情況等,具體內容見附件。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不參加調查。
調查的標準時點是201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4年度。
二、調查環節與工作分工
科技資源調查工作包括數據采集與填報、數據審核與匯總、數據核查與整理以及數據分析與利用四個環節。科技部、財政部委托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以下簡稱“平臺中心”)承擔科技資源調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地方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組織本地區所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以及相關企業進行數據采集、填報、審核和匯總。國務院各有關單位組織本部門所屬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進行數據采集、填報、審核和匯總。
所有填報單位通過“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調查數據的填報、審核和匯總。由各地方組織填報的單位按照本地科技資源調查組織機構規定的途徑進入填報系統,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填報單位通過或進入填報系統。已納入調查范圍的單位繼續沿用已有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并按照流程進行數據更新。新納入調查范圍的單位登錄用戶名和口令另發。
平臺中心組織有關專家采用系統核查、現場抽查和專項復核等方式進行數據核查,開展調查數據整理和分析工作,并通過制定發布《全國重點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報告》、《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目錄》等方式,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共享調查結果。國務院各有關單位和各地方科技廳(委、局)分別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科技資源調查數據的分析、利用和發布。
三、時間進度安排
1. 數據采集與填報(6月1日-7月30日)。
2. 調查數據審核與匯總(8月1日-8月31日)。
3. 數據核查與整理(9月1日-10月31日)。
4. 數據分析與利用(11月1日-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
1. 請各地方和各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加強組織保障,統籌安排,確保2015年度科技資源調查數據填報的時效性以及填報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 科技資源調查數據是開展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聯合評議等相關工作的重要基礎。請按時上報數據,以免影響本單位相關工作的開展。
聯系單位: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聯 系 人:王晉 徐振國
聯系電話:010-58881467,58881465 傳真:5888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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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財政部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