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3-07-0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東省財政廳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2號”規定,相應廢止。
《財政部關于印發新舊<會計從業轉給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3號)于3月11日發布,現將該通知向社會公布,請有關人員認真閱讀,詳細了解政策過渡期有關銜接情況,以便適應新辦法施行后的考試和從業資格管理要求。我省將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規定出臺具體實施意見和銜接規定。敬請關注。
附件:《財政部關于印發新舊<會計從業轉給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