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會[2012]31號
頒布時間:2012-03-31 14:37:25.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監督局,有關國有控股集團公司:
現將《財政部關于地方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的通知》(財會[2012]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幾點要求,請一并按照執行。
一、各區縣財政局、市財政監督局要認真學習本通知精神及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相關知識,全面掌握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及指南等,努力提升專業水平,積極配合市財政局推動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切實為所屬通用分類標準實施企業提供專業指導。
二、落實財政部《通知》要求,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華誼(集團)公司、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申能(集團)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
實施企業應盡快成立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牽頭的通用分類標準實施工作組,組織協調財務、信息等部門,根據自身信息化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加以落實,請于4月10日前將負責實施通用分類標準的負責人、聯絡人姓名及聯系方式報市財政局會計處,并且根據財政部《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向市財政局報送XBRL格式財務報告。
三、通用分類標準的實施工作是貫徹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具體舉措,對于提升企業會計信息化水平、深化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努力做好通用分類標準的擴大實施。各相關單位在通用分類標準實施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局。
上海市財政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