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發改網外經[2012]23號
頒布時間:2012-03-21 14:20:13.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睿矽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轉報福建睿矽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在香港投資建設睿矽安全芯片營銷網絡項目核準的請示》(榕發改服貿[2012]2號),以及你公司《項目申請報告》等有關附件收悉。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1號令),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有關事項核準如下:
一、同意福建睿矽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資建設睿矽安全芯片營銷網絡項目,提升公司品牌和市場競爭力,并帶動我省電子信息業產品的出口。
二、該項目位于香港柴灣詳利街29-31號國貿中心,建設一個占地200平方米的營銷中心,開展國際商貿業務。
三、項目總投資50萬美元,由福建睿矽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
四、本項目核準文件有效期為二年。請據此向省外經貿廳、省外匯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申辦相關手續。
請認真研究有關法律法規,積極規避風險,有效拓展海外市場,以利于項目取得預期效益。項目實施中如有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