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工[2011]67號
頒布時間:2011-12-02 09:19:22.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基層工會:
根據《工會法》關于《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及市財政局機關工會的有關規定。現將交納2011年度工會會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會章程》規定會員應當履行按月交納會費的義務。凡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北京注協)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組織生活,及時足額交納工會會費。
二、根據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工會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研究確定的基層工會上繳會費規定:以每名會員按每月2500元收入為基數,將按2%提取部分的20%上繳工會會費(即按每人每月10元會費上繳),
三、今年新成立工會組織,按成立時間上繳個人會費。
四、2011年度會費應于12月31前足額繳納至北京注協工會辦公室。
注:1、還沒有繳納2010年度工會會費的單位請按時間一并繳納,上繳會費時請將會費繳納表、會員花名冊及電子版一并上繳。2、已開展工會會費稅務代收的單位按實際代收時間繳納會費。(需提交稅務代收票)
3、2012年會費的繳納,按“稅務代收”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決定。
五、聯系人:吳錫增、李欣;聯系電話:88221057、58
附件:1、工會會員名冊表
2、會員繳納會費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