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1-11-28 09:13:33.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2011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以下簡稱“中小資金”)撥付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項目計劃補充申報
已列入2011年度項目計劃且無法在本年度內按期完成的項目,應于2011年12月17日前向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一樓服務大廳7、8號窗口提交書面項目終止申請。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會同北京市財政局,根據終止項目的資金額度情況,追加年度項目計劃。
未列入2011年度項目計劃但已在本年度內實施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通過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www.smeimdf.net)補充提交項目計劃申請,項目計劃批復情況將于12月下旬在“申報系統”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資金撥付申請
(一)受理時間
2011年度第二批中小資金撥付申請工作即將開始。請各有關單位根據中小資金的項目計劃批復情況,按以下規定的時間在“申報系統”上提交資金撥付申請,同時向受理部門報送書面資金撥付申請資料。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2011年度第二批中小資金項目申報時間一覽表
(二)資金撥付受理部門
1.工商注冊地在以下區縣的項目單位,原則上到注冊地所在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資金撥付申請資料。
負責受理資金撥付申請資料的區縣商務部門情況匯總表
2.工商注冊地在其他區縣的項目單位、申報“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項目以及團體項目的單位,向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提交書面資金撥付申請資料(地址:東城區朝內大街190號北京市商務委員會一樓服務大廳7、8號服務窗口電話:85163121)。
(三)雙自主企業(企業產品擁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知識產權)在報送資金撥付申請書面資料時,還應提交自主產品情況說明以及相關部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書、馳名商標證書、專利證書或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證書等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同時請提交相關證書的電子掃描件以及情況說明的電子文檔(已報送雙自主資料的項目單位除外)。
聯 系 人:張景云 宋 欣 秦佳莉
聯系電話:85163186 85163075 85163075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