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辦函[2011]290號
頒布時間:2011-11-07 09:53:17.000 發文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環保局、農辦、旅委、財政局擬訂的《杭州市“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遵照實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杭州市“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市環保局 市農辦 市旅委 市財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11]5號),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城鄉區域統籌發展,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來源
2011年至2013年,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專項資金,用于全面推進保護水源水質、促進產業轉型、完善基礎設施、開發人文旅游、整治兩岸環境、修復岸線生態等六大“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工程。
二、資金使用原則
按照以整治帶調整、以整治帶盤活、以整治帶轉型的思路,堅持根據任務輕重確定獎補比例、根據項目投資多少確定獎補總額、根據里程長短計算獎補金額、根據推進快慢體現工作激勵和??顚S?、實行以獎代補的原則,對“三江兩岸”相關區、縣(市)的環境整治和生態建設項目給予適當補助,全面提升“三江兩岸”的生態環境,促進城鄉區域統籌發展。
三、資金使用范圍及內容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三江兩岸”各專項規劃的編制以及對各相關區、縣(市)列入《杭州市“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環境整治工作方案》和《杭州市“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生態建設工作方案》項目以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補助,具體包括兩方面:
?。ㄒ唬┉h境整治類項目。包括飲用水源保護、排污口整治、江面保潔和清淤、碼頭改造和江堤修復、船舶污染治理、環境監測預警、環境執法監管、落后產能淘汰、工業功能區生態化改造、中水回用、污染物總量減排、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工業煙囪景觀化改造等14類項目。
?。ǘ┥鷳B建設類項目。包括綠道及風景旅游設施建設、綜合性碼頭建設、沿江兩岸景觀帶建設、沙洲島整治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生態景觀護岸修建、旅游開發及沿江道路建設、礦山覆綠、墳墓治理、污水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整治與養殖污染防治、河道綜合治理、鄉土建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等14類項目。
環境整治類項目具體以獎代補辦法由市環保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生態建設類項目具體以獎代補辦法由市農辦會同市林水局、財政局制定。享受原補助或以獎代補的項目按原辦法執行,同一項目不重復進行補助。
四、資金的申報與核撥程序
(一)計劃編制與下達。
每年由“三江兩岸”各相關區、縣(市)政府按項目類別,明確工作計劃并編制資金預算,分別報杭州市“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工作推進領導小組下設的環境整治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環境整治辦公室)和生態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生態建設辦公室)審核,再由市農辦、旅委、財政局、環保局根據市委辦〔2011〕5號文件和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及每年工作任務量,擬定各項目年度資金計劃并編入當年預算,經批準后執行。
?。ǘ┥陥笈c核撥。
1.“三江兩岸”的規劃編制、綠道及風景旅游設施補助經費由項目實施單位向市旅委申報。申報審批程序參照《杭州市旅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杭州市旅游西進、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直接撥付管理試行辦法》等文件執行。
2.其他項目的以獎代補資金,由沿江各相關區、縣(市) “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相關補助政策,按項目類別(環境整治類或生態建設類)分別向市環境整治辦公室和市生態建設辦公室提出資金補助申請。
市環境整治辦公室和市生態建設辦公室對相關區、縣(市)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現場核查后,由市環保局、財政局審核撥付以獎代補資金。
以獎代補專項資金按進度撥付至相關區、縣(市)財政部門,區、縣(市)財政部門按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至項目實施單位。
五、監督管理
“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與建設專項資金必須??顚S?,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市農辦、旅委、財政局、環保局要切實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并有效使用。
對違反《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的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