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辦函[2011]269號
頒布時間:2011-10-18 10:41:41.000 發文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2011年度對在杭銀行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發展的評價激勵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2011年度對在杭銀行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發展的評價激勵辦法
為鼓勵在杭各銀行機構加大對杭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杭州經濟轉型升級,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對在杭銀行機構支持我市經濟發展的評價激勵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411號)精神,結合2011年度杭州經濟和金融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價激勵范圍
在杭的內資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杭州聯合銀行等納入評價激勵范圍。其中,銀行設有市級機構的,獎勵給市級分行或營業部;其他的獎勵給省級分行。
二、評價內容
(一)全年各內資銀行機構新增貸款投放情況;
(二)全年各內資銀行機構對我市重點項目貸款支持情況;
(三)全年各內資銀行機構對我市小企業貸款支持情況;
(四)全年各內資銀行機構對我市“涉農”貸款支持情況;
(五)全年各內資銀行機構支持市政府重點工作情況。
三、評價辦法
按百分制對在杭內資銀行機構進行評分。
總評分計算公式為:總評分=新增貸款投放評分×20%+重點項目貸款支持評分×20%+小企業貸款支持評分×25%+“涉農”貸款支持評分×10%+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評分×25%.
(一)新增貸款投放評分。
新增貸款投放指銀行機構全年對我市新增貸款投放情況,從增量和增幅兩個方面進行評價。
計算公式為:新增貸款投放評分=全年貸款增量評分×70%+全年新增貸款同比增幅評分×30%.
其中,全年貸款增量評分=銀行機構全年貸款增量÷銀行機構中全年最高貸款增量×100;全年新增貸款同比增幅評分=銀行機構全年新增貸款同比增幅÷銀行機構中全年新增貸款最大同比增幅×100.
(二)重點項目貸款支持評分。
重點項目貸款支持指內資銀行機構全年對我市政府投資項目以及重點項目貸款投放情況,從增量方面進行評價。
計算公式為:重點項目貸款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全年重點項目貸款增量÷銀行機構中全年重點項目最大貸款增量×100.
(三)小企業貸款支持評分。
小企業貸款支持指內資銀行機構全年對我市小企業新增貸款投放情況,從增量和增幅兩個方面進行評價。
計算公式為:小企業貸款支持評分=全年小企業貸款增量評分×50%+全年小企業貸款同比增幅評分×50%.
其中,全年小企業貸款增量評分=銀行機構全年小企業貸款增量÷銀行機構中全年最大小企業貸款增量×100;全年小企業貸款同比增幅評分=銀行機構全年小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幅÷銀行機構中全年小企業貸款余額最大同比增幅×100.
(四)“涉農”貸款支持評分。
“涉農”貸款支持指內資銀行機構全年對我市新增“涉農”貸款投放情況,從余額和同比增幅兩個方面進行評價。
計算公式為:“涉農”貸款支持評分=年末“涉農”貸款余額評分×50%+年末“涉農”貸款同比增幅評分×50%.
其中,年末“涉農”貸款余額評分=銀行機構年末“涉農”貸款余額÷銀行機構中年末最大“涉農”貸款余額×100;年末“涉農”貸款同比增幅評分=銀行機構年末“涉農”貸款余額同比增幅÷銀行機構中年末“涉農”貸款余額最大同比增幅×100.
(五)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評分。
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指內資銀行機構全年對我市重點工作支持情況,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進行評價。201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主要包括:城鄉統籌及中心鎮建設、現代服務業發展、產業集聚區及海洋經濟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市信用擔保聯盟運作、推進直接債務融資及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小額擔保貸款及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等。
計算公式為: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評分=城鄉統籌及中心鎮建設支持評分×20%+現代服務業發展支持評分×15%+產業集聚區及海洋經濟發展支持評分×10%+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支持評分×20%+信用擔保聯盟支持評分×15%+推進直接債務融資情況及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支持評分×10%+小額擔保貸款及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支持評分×10%.
1.參與我市新一輪“聯鄉結村”活動并出資的銀行機構,評分40分;2011年內在蕭山、余杭區和五縣(市)范圍內新設立支行或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的銀行機構,評分30分;列入2011年度加快杭州市中心鎮金融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項目并完成任務的銀行機構,評分30分。上述三項評分總和為城鄉統籌及中心鎮建設支持評分。
2.現代服務業發展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年末第三產業貸款余額÷銀行機構中年末最大第三產業貸款余額×100.
3.向產業集聚區建設項目發放貸款的銀行機構,評分50分;向海洋經濟重點項目發放貸款的銀行機構,評分50分。上述兩項評分總和為產業集聚區及海洋經濟發展支持評分。
4.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支持評分=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支持評分×80%+對小額貸款公司技術支持評分×20%.
其中,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向各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年日均余額÷銀行機構中向各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最大年日均余額×100;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等支持的銀行機構,其對小額貸款公司技術支持評分為100分,未提供技術支持的,評分為0分。
5.信用擔保聯盟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全年累計再擔保貸款額÷銀行機構中全年累計最大再擔保貸款額×100.
6.推進直接債務融資情況及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支持評分=推進直接債務融資情況評分×50%+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支持評分×50%.
其中,推進直接債務融資情況評分=銀行機構承銷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涉及企業數÷銀行機構中承銷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涉及最大企業數×50+銀行機構承銷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金額÷銀行機構中承銷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最大金額×50;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從事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金額÷銀行機構中從事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最大金額×100.
7.小額擔保貸款及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支持評分=小額擔保貸款投放支持評分×50%+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支持評分×50%.
其中,小額擔保貸款投放支持評分=銀行機構年末小額擔保貸款日均發放余額÷銀行機構中年末最大小額擔保貸款日均發放余額×100;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支持評分=銀行機構發放大學生創業貸款金額÷銀行機構中發放大學生創業貸款最大金額×100.
四、評價實施
(一)由市金融辦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發改委、人力社保局、大學生創業聯盟(設在團市委)等市級部門及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等金融管理部門共同開展評價工作,并報市政府審定。
(二)所有指標數據均在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新增貸款投放、小企業貸款支持、“涉農”貸款支持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匯總提供。重點項目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市發改委匯總提供。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評價中,城鄉統籌及中心鎮建設支持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市金融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匯總提供,現代服務業發展支持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浙江銀監局匯總提供,產業集聚區及海洋經濟發展支持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市發改委匯總提供,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支持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市金融辦匯總提供,參與市信用擔保聯盟運作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市財政局指導市再擔保中心匯總提供,開展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業務及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由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匯總提供,開展小額擔保貸款及大學生創業融資投放相關情況及指標數據分別由市人力社保障局、大學生創業聯盟匯總提供。
(三)“涉農”貸款口徑按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杭銀發[2007]187號)規定執行,小企業貸款口徑按照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轉發《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建立〈境內大中小型企業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杭銀發〔2009〕46號)規定執行。服務業貸款口徑以第三產業貸款指標數據為主要依據。
(四)銀行機構實際指標數據為負數的,評分項計為0分。因當年新設立而無法計算同比增幅的,評分項計為0分。
五、激勵辦法
(一)從市金融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對在杭內資銀行機構進行獎勵。
(二)根據評分情況,按排名將各銀行機構劃分為若干等次,相同等次的銀行機構獎勵金額相同,具體獎勵金額待獎勵資金總額明確后再予確定。對綜合評分及各單項評分靠前的銀行機構將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