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1]96號
頒布時間:2011-08-09 08:37:35.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有關委托存檔單位:
現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操作辦法》的通知(京人社服發[2011]9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負責人和人事負責人認真學習文件精神,遵照實施規定做好本單位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轉移工作。同時,結合我協會人才中心存檔的具體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由在我協會人才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集體存檔的原用人單位按照操作辦法(附件1)的程序辦理。
二、涉及退休人員為委托人才中心代理人事檔案存檔的具有北京戶籍,已經辦理和正在辦理退休的人員。
三、在人才中心存檔的于2011年8月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目前為130人,涉及70家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附件2),請各用人單位盡快按照操作辦法持申報材料向相關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四、用人單位到人才中心辦理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提取手續時需要攜帶:
1.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批復;
2.區縣勞服中心出具《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轉移通知書》;
3. 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轉移名冊》;
4. 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協議書》。
5. 退休人員的存檔卡片和2份存檔合同。
聯系人:王玉蘭 88221096 趙影
五、《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操作辦法》的實施,為非有公制用人單位和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提供依法保護,優化了首都發展環境。請各用人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執行,及時辦理。目前尚未涉及退休人員的用人單位要認真學習操作辦法,確保今后本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順利實施。
六、請各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管理的人事檔案數量認真核對、及時清理,對已不在本單位工作的人員的人事檔案要在其離開一個月內辦理轉出或轉所手續。
附件:1、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操作辦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