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庫〔2010〕10號
頒布時間:2010-05-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政部令第83號文件”規定,本文件失效。
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各國有商業銀行山東省分行,交通銀行山東省分行,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恒豐銀行,各股份制銀行濟南、青島分行: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0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推廣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0〕3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2010年山東省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計劃安排
為確保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順利推進,經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稅局共同研究決定,我省今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以下簡稱TIPS)上線分三批進行。濟寧市為第一批推廣上線單位,德州、聊城、泰安、菏澤和萊蕪為第二批推廣上線單位,威海、濰坊、臨沂、日照和棗莊為第三批推廣上線單位。我省國稅部門TIPS的上線計劃待有關事宜研究確定后再另行部署。各級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工作的重要意義,盡快成立由財政部門牽頭的跨部門橫向聯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溝通聯系機制,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密切搞好配合,共同抓好此項工作。
二、幾點要求
(一)各級各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盡快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和時間安排表,并按照時間表抓緊組織實施,開展好納稅人委托商業銀行劃繳稅款協議(以下簡稱三方協議)的簽約工作。要制定配套工作應急預案,對TIPS上線運行后可能出現的各類技術、業務等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詳細的防范措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妥善解決。對于人民銀行國庫、稅務機關、商業銀行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等原因,影響業務處理、需要暫停業務或變更業務處理時間的,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各聯網單位,稅務機關、商業銀行應提前告知納稅人。
(二)稅務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對納稅人進行廣泛宣傳,取得納稅人對聯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培訓力度,針對稅庫銀業務處理發生的變化,抓好對基層稅務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和對納稅人的申報流程培訓。在TIPS聯調測試過程中,稅務部門要監控實時業務的響應時間,重視信息核對和對賬工作,并保證足夠的測試業務量。
(三)各商業銀行要配合稅務部門做好聯調測試工作,地方性商業銀行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時完成聯網接口軟件開發和相關系統改造,確保聯網工作的順利開展。TIPS上線后三方協議的驗證、撤銷均由稅務部門主動發起,商業銀行只有在收到稅務部門通知后才能撤銷或刪除協議。商業銀行因與人民銀行國庫對賬失敗未能劃繳國庫的資金,必須于扣款當日返回納稅人賬戶,沖銷原扣款業務。
請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及時轉發至轄內地方性商業銀行。
省 財 政 廳 省 國 稅 局
省 地 稅 局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