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0]78號
頒布時間:2010-05-27 19:38:23.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根據2010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2010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10]36號),我會決定,自2010年6月上旬起,開展北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檢查時間為2010年6月上旬至8月上旬。
二、檢查范圍
?。ㄒ唬┡浜现凶f對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事務所(以下簡稱證券資格事務所)6家分所(名單見附件2)的檢查。檢查分所2010年度以分所名義出具的業務報告,重點檢查國有企業、外向型企業和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企業的審計報告,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業務;充分關注分所的質量控制制度是否與總所一致,總所對分所業務質量的監控情況;分所對審計準則、質量控制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的遵循情況,以及分所在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信息管理等方面與總所實現實質性統一的情況。對以前年度或期間的審計業務,可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
(二)對94家非證券資格事務所(名單見附件2)的檢查。重點檢查事務所2010年度出具的鑒證業務報告以及2009年度以來出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報告。對以前年度或期間的審計業務,可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同時,加大對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和職業道德規范遵守情況的檢查。
三、檢查準備工作
1.各被檢查事務所應做好檢查前準備工作,及時歸整業務檔案,并認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寫自查報告。自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事務所概況、內部質量控制的建立情況及運行的有效性評價、業務報告質量復核情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情況等。
2.6家證券資格事務所分所進行現場檢查。事務所分所應在檢查組到達現場后,將填寫完的本通知附件3、附件4和附件9及自查報告提交檢查組。
3. 94家非證券資格事務所進行集中和現場檢查相結合方法。本通知附件2中序號7-83的事務所應于6月13日前,將填寫完的附件3至附件7及加蓋公章的自查報告報我會監管部;序號84-100的事務所應于6月13日前,將填寫完的附件3至附件6、附件8及加蓋公章的自查報告報我會監管部。
94家非證券資格事務所應于6月29日前將被抽查的業務報告工作底稿(被抽查的具體業務報告我會將另行通知),包括質量控制制度在內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聲明書(附件9)報我會監管部。
4.各被檢查事務所及分所應高度重視檢查工作,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如實填寫本通知所附表格,并按時提供檢查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今年,我會將與北京市財政局對部分事務所進行聯合檢查,希望事務所積極配合。
附件:1、2010年北京地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實施方案.doc
4、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內部組織機構設置情況表(表式).doc
8、會計師事務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業務清單(表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