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企[2010]349號
頒布時間:2010-03-16 09:23:38.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地區各資產評估機構:
近日,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修訂調研工作的通知》(財辦企[2010]25號),其調研內容涉及資產評估機構的方方面面。為廣泛征詢各機構修改建議,現將相關征詢內容通知如下:
一、如何修訂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條件和審批程序,包括評估機構的組織形式,是否調整最低評估師數量的要求,是否實行分級管理體制,如何明確股東及評估師的專職條件,如何簡化審批程序。
二、如何對資產評估機構分支機構進行管理,包括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總機構對分支機構的控制要求,權利與責任、收益與風險的劃分。
三、如何加強資產評估機構的后續管理,包括對機構合并、分立、變量、終止等情況的處理,是否建立年度檢查制度,如何對機構實現動態管理
四、如何建立評估機構的退出機制,包括對不滿足設立條件機構的處理,“休眠”機構資產評估資格的管理。
五、如何建立相應的處罰,包括對評估執業違法行為的處罰,對行政許可中違法行為的處罰,與有關法律法規的銜接。
為了便于資產評估機構及時反饋修改意見,請各資產評估機構于2010年3月25日前將有關修改建議發送至市財政局企業處郵箱(linyi@qyc.bjcz.gov.cn)。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北京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