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發[2009]24號
頒布時間:2009-04-30 10:43:53.000 發文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更好地發揮投資對武漢城市圈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促進作用,拉動武漢城市圈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促進武漢城市圈投資增長提出如下意見:
一、更新投資工作理念。以“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謀劃投資工作,助推城市圈發展。堅持先行先試、改革創新,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膽探索,用市場的辦法解決制約投資增長的難題,構建有利于投資增長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堅持又好又快、能快則快,不斷提高投資質量,努力擴大投資規模,實現投資的跨越式發展。堅持集約式發展、一體化發展,打破地域限制,整合投資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形成投資集聚效應,推進城市圈協調發展。堅持內涵式發展、可持續發展,加快投資結構調整,提高投資效益,加大循環經濟投入,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實現“兩型”社會建設目標。
二、轉變投資增長方式。加快培育投資主體,優化投資結構,突出“兩型”社會建設重點,從注重增長速度向提升投資層次轉變,從注重單個項目建設向延伸產業鏈、發展產業集群轉變,從傳統的各自發展向整合資源、抱團發展轉變。加大對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的投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升產業整體素質。支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壯大,扶持配套和延伸項目,推進產業合理布局,走集約式發展道路。加快技術改造,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用投資增量帶動和盤活經濟存量。加快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培育壯大擁有技術優勢和市場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推進圈域內科技人才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加大對社會薄弱環節的投入,為擴大消費創造基礎性條件,促進城市圈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和諧發展、區域一體化發展。
三、加強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建設。改革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投資方式,提高區域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水平。加快城市圈對外高速公路、鐵路客運專線和武漢至周邊城市高速公路、城際鐵路等項目建設,抓緊啟動建設武漢機場三期、武漢新港等項目,搞好各種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構建武漢至其他8市1小時交通圈、至周邊重要城市2小時交通圈,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體系,提升武漢城市圈在全國的交通樞紐地位。力爭到2012年,武漢城市圈綜合交通網總規模達到795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100公里、鐵路1768公里,圈域內交通基礎設施總體水平由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轉變為基本適應并適度超前。統籌規劃圈域內能源建設項目,加快清潔優質能源建設,優化能源結構,保障能源供給。適度建設以熱電聯產項目為主的火電項目。加快核電項目前期工作,爭取咸寧大畈核電站早日開工,積極策劃新的核電項目,力爭到2020年圈域內核電投產裝機達到600萬千瓦,在建裝機200-400萬千瓦。支持風電、秸稈發電、垃圾發電以及沼氣、光伏發電試點項目建設。鼓勵太陽能、地熱能采暖、空調與建筑一體化技術的推廣應用。對清潔能源項目,政府給予適當電價補貼。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到省外投資開發煤炭資源。支持輸氣輸油管道建設,爭取利用更多的油氣資源。加快電網項目建設,積極吸納外省電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強現代農業建設。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建設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項目,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國家大型商品糧(油)生產基地、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沃土和植保工程等項目建設,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加快建設現代農業,重點建設生豬、奶牛、家禽、特色水產品規模化養殖基地和蔬菜、瓜果、林特等優勢農產品種植基地,推廣“公司+專業合作組織+基地+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支持優勢和特色農產品深加工項目建設,加大對農業產業集群的投入。
五、加強先進制造業建設。依托龍頭企業和重大項目,實施汽車、鋼鐵、乙烯、電子信息、生物產業等圈域內10個左右“千億元產業工程”,加快傳統產業調整和振興,壯大主導產業,以產業紐帶促進工業集中布局和集約化發展,延伸產業鏈,填補缺失環節,培育新的產業集群。支持武漢市將傳統產業和生產基地有序向周邊城市擴散和轉移,爭取國家在圈域內布局位于產業鏈中上游的重大工業項目。加大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支持產業升級改造項目建設,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依托武漢國家光電子、信息、生物產業基地,加大光通信、激光等優勢產業和生物產業、集成電路、太陽能光伏和半導體照明等新興產業投資。推進中芯國際、富士康武漢基地、第45代TFT-LCD(液晶薄膜晶體管顯示器)等項目建設,盡快實現規模效益。完善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擴大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專項資金規模,提高資金利用效率,重點支持產學研相結合的創新能力建設和重大新產品開發項目,帶動初創期和成長期高新技術企業做大做強。爭取國家政策、資金支持和項目布局,力爭把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成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把武漢城市圈建設成為綜合性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
六、加強現代服務業建設。以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為重點,加大現代服務業投入,促進三次產業協同發展。在鞏固商貿等傳統服務業的基礎上,實施一批金融、信息、文化、旅游等現代服務業項目。加快武漢王家墩中心商務區(CBD)建設,在漢口建設大道形成金融產業聚集區,在武昌洪山廣場周邊形成金融總部聚集區,把武漢建設成為華中地區金融中心。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電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的改造升級,推進“三網”融合。加快光谷軟件園、湯遜湖軟件園等軟件產業聚集區和軟件服務外包等項目建設。突出都市風情和濱江濱湖特色,改造和完善武漢市大濱江、大東湖等核心景區基礎設施,在周邊城市開發一批溫泉、山岳、湖泊型休閑度假旅游區及生態、文化旅游特色產品。加強武漢等中心城市會展場館設施建設,規劃和開發一批高檔商務樓宇,發展武漢總部經濟。統籌圈域內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多式聯運有效銜接的物流集疏運網絡體系,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加快武漢臨空經濟區以及黃石、咸寧、孝感等主要公路樞紐城市現代物流基地建設,逐步形成以武漢為龍頭,以沿江、沿線為軸線的區域性物流網絡。加快物流配送項目建設,建設覆蓋城鄉的物流配送系統。繼續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雙百市場工程”、“農超對接工程”建設,支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專業批發市場建設。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設,實現物流資源信息的高度共享。落實支持服務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發揮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作用,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重點支持一批服務業聚集區和骨干服務企業示范項目建設。
七、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加強長江、漢江、東湖等重點流域、湖泊的水環境治理,重點支持武漢大東湖生態水網構建工程等項目建設,實施梁子湖、龍感湖、沉湖等重要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工程。加快建設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確保2010年縣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部建成投入運行,達到處理目標要求。加快實施土壤污染修復、礦區地質環境綜合治理、燃煤電廠煙氣脫硫除塵改造等工程。加快中心城區重污染企業的整治、搬遷,綜合整治城市內河、內湖污染。加大循環經濟投資力度,建設青山—陽邏—鄂州大循環經濟示范區,以圈域內“百家重點企業”、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和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單位為重點,支持建設一批循環經濟重大項目。大力支持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將執行差別電價加收的電費按一定比例增加到省節能專項資金中,支持圈域內循環經濟和節能項目建設。綜合運用價格、收費、稅收、財政、金融等經濟手段,促進資源節約,逐步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發展方式和消費模式。
八、加大城鄉民生領域投入。科學編制圈域內各城市總體規劃,加快中小城市發展。加強城市供排水、管網改造和城市道路、停車場等設施建設,加快武漢軌道交通、過江通道項目建設,提升城市承載能力。擴大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規模,對廉租房建設給予投資補助。推進武漢市和周邊城市合作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聯合居住新城、示范居住小區。完善城鎮房屋拆遷政策,科學實施舊城改造。加強城鄉公益事業和新農村建設。加大農村中小學校舍、農村寄宿制中小學學生生活設施建設投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支持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加大對縣級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食品藥品監督體系建設,提升城鄉居民醫療及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農民健身工程、廣播電視農村無線覆蓋工程等項目建設,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利用武漢市社會事業資源及區位優勢,發揮其對周邊城市和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實施一批公益事業聯動共享項目,做到優化配置、集約利用、共建共享。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對血吸蟲疫區實行整縣推進,確保實現人畜飲水安全目標。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加大產業化扶貧力度,支持老區、貧困地區培植支柱產業和骨干企業。改善農村福利設施,利用農村閑置中小學校舍資源,改造建設村級養老設施。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問題。推進“百鎮千村”、仙洪新農村試驗區建設和鄂州市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試點,開展村莊整治,創建“綠色家園”,推進農村沼氣建設,實施鄉村清潔工程。
九、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和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多渠道市場化融資。支持企業通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境外股票交易所上市,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創新再融資方式,引導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可轉債、分離債等進行再融資,通過配股、增發、定向增發等提高再融資比重。突破性發展債券市場,鼓勵圈域內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爭取國家支持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擴大中小企業投融資擔保基金規模,扶持中小企業成長壯大。促進創業投資、種子資金、風險投資等與企業對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爭取設立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基金、循環經濟產業投資基金和生態環保基金,爭取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試點和“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構建多種形式的產業發展融資模式和融資平臺。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投資體制,探索組建農村投資公司,擴大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鼓勵民間投資和利用外資,全方位開放投資領域,凡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行業和項目,均支持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深化銀企、銀政合作,建立投資項目與各類金融機構交流合作平臺,不定期召開項目融資推介會暨對接洽接會,形成較為完善的投資項目與各類金融機構交流合作機制。搶抓國家擴大內需的機遇,積極爭取國家投資。調整支出結構,逐步擴大政府投資規模,加大對農業、社會公益事業等薄弱環節的投入。改革政府投入方式,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帶動作用,促進產業發展。
十、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堅持用足增量、盤活存量,推進集約節約用地。抓緊編制武漢城市圈國土規劃,修訂完善各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合理調整基本農田布局,積極爭取國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建立利用非農用地計劃激勵機制,鼓勵開發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有計劃地做好城中村改造、遷村騰地、土地復墾等工作。采取依法改變用途、等價置換、納入政府儲備等多種辦法,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凡利用存量土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各市可根據實際制定減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等鼓勵政策。建立土地投資強度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提高單位面積產出率。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在圈域內實行易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政策,支持跨行政區域用地合作。探索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實現形式和使用權流轉方式分配,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探索完善工業用地招拍掛和租賃、退出及特殊工業用地協議出讓機制。改革用地審批機制,省一次性批準各市農用地轉用年度總方案,由各市分期分批組織實施。
十一、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節能環保準入標準。健全新建項目準入機制,依法限制高消耗、重污染項目的準入,加快淘汰規模不經濟、資源浪費、污染嚴重的產能和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嚴格控制沿江、沿湖地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開發強度。研究制訂差別化的環境容量調控政策,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的初始分配方式,確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機構,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管理細則。運用經濟杠桿,合理調劑地區間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重點發展區域騰出環境容量。
十二、提升開發區承載能力。加快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承載能力,把開發區打造成為集聚投資的主要載體。推進開發區管理體制和建設運營市場化改革,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勵機制,探索通過股份制、特許經營等方式,鼓勵有實力的投資者參與開發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圈域內開發區之間以及與圈域外開發區之間開展合作,支持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圈域內開發區結對共建,興辦特色園區,實現優勢互補、互利雙贏。完善和創新開發區土地供應政策,開發區用地計劃在省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實行單列。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引導作用,通過直接投資、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
十三、改革投資行政服務體制機制。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以放寬、搞活、提速、減負為核心,創造有利于投資的政策環境,形成投資持續快速增長內生機制。規范項目管理,優化項目服務,改變“重前期審批、輕后期服務”的觀念和做法,建立以項目為中心的行政服務體制,為項目單位提供全過程、全方位服務。認真貫徹執行投資項目“綠色通道”有關規定,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除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另有明確規定的外,省級與投資項目有關的審批權限,均下放給城市圈市、縣政府。各市、縣要對與投資和項目有關的審批事項認真清理和評估,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對通過事后監管能達到預期效果的,不再進行事前審批。積極探索將依法必須保留的審批事項通過集中辦理、合署辦理的方式,整合行政審批程序,盡快實現網上申報、受理和辦結。清理和壓縮與投資項目有關的行政事業收費,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制度建設,切實維護各類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投資項目建設環境專項整治,依法打擊涉黑涉惡、強買強賣、非法阻工等違法行為,維護項目建設秩序。
十四、實施扶持和激勵政策。深化部省合作,爭取國家支持,為城市圈改革發展創造寬松有利的外部環境。省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城市圈投資和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按照“好而快則先”的原則,在用地指標、資金安排、項目布局上對城市圈給予傾斜,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國家擬放在我省試點或開展省級試點的項目,可在城市圈進行的,優先安排。建立與“兩型”社會建設要求相適應的投資工作考核制度,將投資增長和重大項目建設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產業優化升級結合起來,科學設立考核指標,考核結果作為衡量各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指標。對投資和重大項目推進工作成效顯著的市、縣,省政府通過次年省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安排給予獎勵。各市、縣政府要建立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建立投資和重大項目工作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
十五、建立投資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按照發揮優勢、整合資源、投資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支持相鄰城市共建供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立城市圈一體化招商引資平臺,統籌協調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和轉移。發揮城市圈一體化投融資平臺的作用,支持其發展壯大,增強投融資能力,推進圈域一體化發展。成立武漢城市圈投資促進協調機構,及時研究和解決產業轉移、招商引資、項目布局、資金籌措、政策支持、利益調整等重大問題,統籌促進投資的各項政策,形成上下聯動、協同配合、步調一致、運轉高效的會商協調機制。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