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外金字[2009]10號
頒布時間:2009-02-24 09:33:44.000 發文單位:浙江省財政廳
各市、縣(市)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金融企業: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09〕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暫行辦法》的要求切實加強對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規范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工作。各有關金融機構應提供真實全面的績效評價數據資料,并對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省級有關金融企業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向省財政廳報送上一年度本企業的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資料和對基礎數據進行調整的情況說明。
三、各市、縣(市)財政部門應依據《暫行辦法》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績效評價工作。各市級財政部門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本市調整確認后的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資料和情況說明分戶報送省財政廳,并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績效評價指標標準值,于每年8月10日前向省財政廳報送本市金融企業績效評價結果及匯總分析。
四、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省財政廳外債金融處。聯系電話:0571-87058479.
浙江省財政廳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