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企字[2009]67號
頒布時間:2009-03-30 09:21:53.000 發文單位:浙江省財政廳
各市、縣(市)財政局,經貿委(貿易局):
為進一步擴大內需,充分發揮家電下鄉政策作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現將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大家電下鄉政策實施力度的通知》(財建〔2009〕4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抓好家電下鄉政策的貫徹實施。我省家電下鄉實施方案省政府辦公廳已批轉各地執行,各級財政、經貿部門要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浙江省家電下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9〕22號)文件精神,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并結合此次國務院加大家電下鄉政策實施力度的政策內容,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家電下鄉工作的監督管理。針對家電下鄉過程中出現的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各級財政、經貿部門要切實采取有力措施,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各種手段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對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價格、售后服務、補貼發放的專項檢查工作,加大對家電下鄉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保證家電下鄉工作取得實效,促使這項惠農強企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三、規范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浙江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即將印發各地執行,隨后省財政將預撥各市、縣(市)部分補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補貼資金兌付操作規程,認真做好補貼資金的審核兌付,并及時掌握資金使用進展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做好補貼資金的審核清算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發生。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經貿委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