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09]40號
頒布時間:2009-03-25 11:22:03.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和《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征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65號),進一步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費和生活垃圾處置費(以下簡稱兩費)的征收管理工作,確保我市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置設施的正常運行,保護三峽庫區水環境,市政府決定分解下達2009年全市兩費征收目標任務。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兩費征收工作目標任務
全市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目標任務為36000萬元。全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征收目標任務為15000萬元,其中主城區9000萬元(含委托供水、供氣和地稅部門代征部分,具體數額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分解),其他區縣(自治縣)6000萬元。
二、關于兩費征收的監督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市政府有關兩費征收規定及標準,加大兩費征收力度,強化監管,不得擅自免征、截留和挪用。所征收的污水處理費按照規定及時全額上繳市級財政專戶。主城各區征收的生活垃圾處置費按照規定的比例及時繳入市級財政專戶,其他區縣(自治縣)征收的生活垃圾處置費全部用于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收運、處置和征收工作,并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三、關于兩費征收的考核獎懲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兩費征收目標任務納入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定期對兩費征收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兩費征收具體考核獎懲辦法按照市財政局和市市政委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略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