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發[2009]1號
頒布時間:2009-01-07 11:53:29.000 發文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省交通廳牽頭制訂的《浙江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一月七日
浙江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計量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交通部《印發關于收費公路試行計重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交公路發〔2005〕492號)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高速公路收費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現就對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載貨類機動車輛實行計重收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實施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按照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對現有車輛通行費的收費管理方式進行調整和完善,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貨車收費體系,適當降低合法運輸車輛運輸成本,有效遏制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切實保護國家公路財產,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暢通,促進交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原則。
1.保護公路原則。控制超限超載車輛,對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的車輛提高收費標準,促進治理超限超載長效機制的建立完善,提高路網通行效率,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改善交通安全狀況。
2.引導發展原則。降低空車收費,基本穩定合法裝載車輛收費,保護守法運輸者的利益。對合法裝載的大噸位貨運車輛收費給予優惠,鼓勵發展大噸位貨運車輛,優化運力結構。
3.公平合理原則。按照實際測量的車貨總重量收取通行費,使車輛通行費的支出與其對公路的磨損程度成正比關系,體現公平合理。實行計重收費后,總體收費水平與現行水平保持基本平衡,不增加社會總體負擔。
4.安全可靠原則。計重收費計費辦法力求簡單明了,便于車主理解和社會接受。相關設施建設與現有系統實現良好銜接,保證通行安全、計量精確,最大限度減少運行中的收費糾紛和安全事故。
5.穩步推進原則。研究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加強模擬運行,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強化宣傳,保證政策調整的平穩過渡和社會穩定。
(三)工作目標。力爭2009年7月、確保2009年10月前,全省已建成投入運行的高速公路均實行計重收費。同時加強普通收費公路計重收費的研究工作,在高速公路實行計重收費工作基本平穩后,在必要情況下,適時啟動、逐步實行普通收費公路計重收費工作。
二、實施內容和要求
(一)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計重收費是以實地測量的車貨總重量為依據收取車輛通行費,計量方式和計量單位均有較大變化。省交通廳要會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等部門,合理測定基本費率標準,確定正常裝載車輛和超限超載車輛的通行費收費標準,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為確保穩定,要研究制定針對集裝箱車輛等特殊貨車的收費政策以及高速公路隧道、橋梁等特殊結構物的收費方式和標準。
(二)規范收費系統。以保證收費站服務質量、保證安全行駛、保證稱重準確性為目標,規范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系統。在高速公路網各收費站的出口車道(規劃設計的ETC專用車道除外)配置計重系統,同時在省界主線站和鄰近重要特大橋梁的收費站的入口車道安裝計重設備。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范、標準實施高速公路收費土建附屬設施的改造,統一進行聯網收費應用升級。制定統一的計重收費系統技術要求。采用的計重設備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定合格,投入使用后要加強監督,定期校驗,保證精度。
(三)加強宣傳和應急工作。計重收費涉及面廣,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相關的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的氛圍,使公眾了解、支持計重收費工作。要制訂完善應急預案,搞好計重收費系統應急保障。一旦出現重大矛盾、糾紛和計重收費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等突發性事件,應立即啟動預案,維護正常的交通和收費秩序。
(四)加大治理超限超載力度。交通、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充分利用計重收費設施,進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超載力度。加強省際交界處、重要入口治理超限超載檢測站點建設,進一步完善監控網絡。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要及時將有關違法車輛信息報送公路路政、公安交警部門,并協助做好超限超載車輛的處理處罰工作。
(五)加強高速公路運行監管。實行計重收費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高速公路運行的監管力度,加強養護質量的監督檢查,督促業主依法履行好公路養護、規范收費、通行服務、保障暢通等職責。高速公路業主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做好收費方式調整、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載等工作。
三、組織保障措施
(一)加強計重收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省交通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物價局、省質量技監局等部門和省交通集團參與的省計重收費專項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政策方案,組織協調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地方政府要加強對所轄路段計重收費實施工作的領導,按照全省統一部署,認真落實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交通部門要加強協調,有關部門要在征地和收費設施改造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確保計重收費工作的有序實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建設任務。由工作小組制定在全省高速公路實行計重收費工作的具體工作方案,抓緊組織督促落實。按照統一實施的要求,各高速公路業主具體負責落實建設資金,組織完成相關的土建設施改造、計重系統設備采購和安裝等工作,省公路管理局負責組織完成聯網收費軟件升級安裝和聯網調試。完工后,由省交通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浙江省交通廳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