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12]64號
頒布時間:2012-05-08 16:28:20.000 發文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你們《關于要求批轉實施2012年度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風險調劑金上繳計劃的請示》(杭人社發[2012]21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為增強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風險防控能力,充分發揮市級風險調劑金的互助共濟作用,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的通知》(杭政辦[2009]19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風險調劑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0]263號)有關規定,同意于6月底前向各統籌地區收繳2012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風險調劑金共計73183648.45元。請你們認真做好相關收繳工作。
附件:2012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風險調劑金上繳計劃表(略)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